“玉饰品店或珠宝店打着抽奖送礼,收取税金的方式是商家在变相销售。”从事珠宝销售多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,抽奖活动大多将劣质的、价值几十元的玉产品价格定得奇高,高到上千元或者几千元,然后将这种产品做为礼品赠送,再收取税金。因为这不是销售行为,是一种奖品发放行为,当消费者发现奖品质量有问题时,无法维权。
12月2日下午,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消协的工作人员。该工作人员说:“很多顾客中奖后都会被高价格的商品吸引,不想放弃到手的高价商品,才会心甘情愿的交付所谓的税款。因为消费者得到产品的过程是奖品发放,支付的钱款不是货款,而是税钱,消费者维权会很困难。”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:“消费者在选购珠宝类产品时需要格外谨慎,购买时应尽量选择较为正规的商家,要对商家搞的免费抽大奖活动保持警惕。在购物过程中,要向商家索要产品证书、购物发票等证明购买行为的凭证,以便遇到问题后维权。”
刘继业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表示,在店铺中,商家先用抽奖欺骗消费者,让其误以为中大奖,再让其支付税金后方可拿走奖品的行为,涉嫌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、误导消费者购物,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消费者可以先向工商部门投诉,也可通过法律索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