浦江读者李先生日前向《浙中城事》热线0579-89111111反映:我是开水晶厂的,上个月,我们收到一份通知,说从8月份起,浦江水晶行业所用的动力电,每度要涨0.35元,也没有开过听证会,说涨就涨了,我觉得很难接受。
记者核实:接到李先生投诉后,记者马上联系了金华电业局,工作人员明确答复:“电价肯定没涨过,是收税。”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这0.35元,究竟是电费还是税钱?为了搞清真相,记者昨天赶往浦江调查。
一度电增收0.35元
小老板分不清是电费还是税
在浦江万家水晶加工园,做锯料生意的赵女士告诉记者,涨价的事在浦江已经沸沸扬扬,“上个月通知说要涨价,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现在电费每度0.9元,再涨就1块多了。”
赵女士说,加工园里大多是小型家庭式作坊,电费涨价大家也没办法,“我们小厂还好,一个月3000多度电,涨0.35元的话多出个1000来块,还是可以接受,那些用电量大的企业就吃不消了。”
加工园2楼做水晶平模生意的李女士却认为,这次涨价太厉害,“我们利润很薄,这样涨有点吃不消。”
记者问她,到底是涨电费还是收税?李女士说:“我也搞不清楚,通知扔掉了。不管是什么,我都觉得有点高。”
0.35元是“以电核税”
只针对小作坊
从加工园折回浦江市区的路上,记者又找了一家规模较大的水晶企业了解情况。
一位姓田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,他也接到了通知,可以确定这0.35元是税务部门征收的税,并不是电费上涨,“通知上说,税是按每个月的用电量来收的,每用一度电就收0.35元。”
不过,这0.35元和田先生的工厂每月关系。
“听说这是针对以前不纳税的‘小水晶’立的规定,我们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,每年都要交两百来万的税,所以这0.35元和我们没关系。”
浦江县供电局副局长盛群也证实,电费没有涨,“如果要涨电费,也不能浦江县自己涨。”
盛群说,这0.35元是税务部门要征收的税。“我们供电局的任务是配合政府和税务部门,把涉及水晶行业的用电户罗列出来,并统计他们的每个月的用电量。”
他表示,用电量只是作为核算税费的一种依据,电费并没有任何变动。至于这个税为什么征,怎么征,盛群也不清楚,“这个要问县政府和税务部门比较好,他们有过一份详细的通知。”
能耗大又不交税
浦江县征税为规范“小水晶”
昨天下午,记者找到了浦江县政府。浦江县水晶产业提升和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傅双庭详细解释了“0.35元”的前因后果。
“浦江县水晶企业每年的用电量,占整个县城用电量的25%,而税收却只占整个县城税收的3%。”傅双庭说,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“小水晶”家庭作坊不登记、不纳税,税收损失很大。
今年6月,浦江县对境内水晶企业进行了重新登记,新增1.3万余户,然而到目前为止,在总共1.8万多户水晶企业中,只有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和一般纳税人才缴税,“一年也就4000多万元。”
傅双庭说,作为浦江县的支柱产业,县政府希望通过征税的方式,一来使“大水晶”和“小水晶”能有公平、有序、良性的竞争与发展环境,二来也希望污染严重的水晶行业能逐步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。
对于部分“小水晶”企业主误将收税当作电费上涨的情况,傅双庭认为可能是他们没有看清楚。
在他向记者出示的《关于水晶行业税费征缴的通知》原件上,明白无误地写着“使用动力电的加工户,按实际耗用的电量征缴,每度电标准为:退火压型0.15元,其他0.35元。”通知的落款也不是电力部门,而是浦江县国税局和地税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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